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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科技学院关于举办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12:25:24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3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为推动高校学生、教师、学生家长更好了解和使用就业创业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决定联合开展首届山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知启未来”大学生就业创业知识竞赛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竞赛内容

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知识问答

四、参加范围

全校师生及其学生家长均可参加

五、活动流程

(一)发布学习资料库

3月底前,制作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库,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及山东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网站进行发布,供在线学习。同时,编印《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知识问答》辅导材料,供院校宣传和参赛选手线下学习使用。

(二)参赛要求

各学院全程参与人数不得低于学院在校生总人数的10%

(三)线上答题

2023年4月1日至30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选手线上答题。答题分电脑端和手机端。

电脑端: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官网(http://www.sdhrdpa.com/web/class?cid=1105),注册并输入院校名称+姓名+身份(学生、家长、老师)+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答题”进行答题。

手机端:扫描二维码(见附件1),关注山东省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注册并输入院校名称+姓名+身份(学生、家长、老师)+身份证号,点击“立即答题”进行答题。

竞赛选手从题库随机抽取40道题目(限时5分钟之内)。其中单选题10道,每题3分,多选题10道,每题5分,判断题20道,每题1分,总分100分。参赛选手可重复答题,每天(8时-22时)最多不超过5次,系统将根据用时和准确率,自动汇总选手成绩,每天24点前发布当天最终排名。

(四)总结表扬

5月下旬,根据各院校和选手的参赛情况,评选出政策宣传创新建言奖、优秀组织奖和竞赛答题奖,进行通报表扬。

六、奖项设置

(一)学分奖励

1.参与答题未满三十天者,加就创学分5分;满30天者加就创学分15分;获奖者按我校《大学生就业与创业实践》积分置换表要求加就创学分。

(二)每日奖励

在竞赛月期间,每天将根据竞赛成绩全省排名,前200名的选手,免费赠送山东文旅景区投资集团提供的景区电子门票一张。

(三)综合奖励

答题于4月30日22时截止,5月上旬将结合每天答题情况,对每位选手30天答题总体情况(得分、排名)进行综合排序,确定获奖选手名单。

比赛设立政策宣传创新建言奖、优秀组织奖和竞赛答题奖。

1.省厅奖励

(1)政策宣传创新建言奖。共460个。学生、教师、家长均可以对政策、宣传、解读、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专家对建议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10名,500元/人,二等奖20名,300元/人,三等奖30名,200元/人,优胜奖400名,100元/人,发放证书与奖金。

(2)竞赛答题奖。山东省共1000个。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一等奖100名,500元/人,二等奖200名,300元/人,三等奖300名,200元/人,优胜奖400名,100元/人,颁发证书奖金。

2.学校奖励

优秀组织奖。共3个,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以及各学院参赛满30天学生占学院在校生总数比例,进行评审,颁发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做好组织报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报名,高质量做好参赛工作。

(二)严格竞赛纪律。参与竞赛的选手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履行诚信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扰乱秩序、操纵比赛。

(三)加强监督管理。对竞赛全过程实施监督,接受申诉并及时作出处理,确保竞赛公平、公正。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学院分管领导牵头,明确工作部门及负责人。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联系人:赵雪婷

联系电话:0538-5075288

泰山科技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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